美國駐中國安東領事館領事報告(1904—1906)是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所出《美國政府解密檔案(中國關系)》系列叢書之一種。本書由美國駐華大使館美國教育交流中心收藏的縮微膠卷“Despatches from U.S. Consuls in Antung,Manchuria, China:1904-1906”復制整理影印而成。內容包括美國國務院于1904年至1906年收到的駐安東領事發(fā)來的函件和補充附件的原始檔案,以及這些函件的登記匯總表,共計35份文件,依時間先后順序編排。
本領事報告完整展現(xiàn)了1904—1906年間美國駐安東領事達飛聲、云飛得與國務卿約翰·海伊、弗朗西斯·盧米斯、羅伯特·貝肯和伊萊休·魯特之間的往來信件。涉及奉天與安東領事區(qū)的劃分,國會擱置在東方建立巡回法院的方案,以及博伊德與美中發(fā)展公司試驗案及其判決等問題。
本書為研究近代中國經濟發(fā)展狀況、中美兩國外交關系提供了第一手資料。
尹姬,西安外國語大學研究生,廣西師范大學外國語學院教師。劉玉紅,廣西師范大學外國語學院院長。
序號 膠卷號 原文件號 文件提要 時間 頁碼
01 FM447—1 美國駐中國安東領事館領事記錄 1904-3-14至1906-5-25
02 FM447—1 美國駐中國安東領事館領事達飛聲(James W. Davidson)致美國國務院信件登記匯總 1904-3-14至1904-9-30
03 FM447—1 美國駐安東領事館領事達飛聲致美國國務院信件登記匯總 1905-8-26
04 FM447—1 美國駐中國安東領事館領事報告 1904-3-14至1906-5-25
05 FM447—1 美國檔案局文件:美國駐安東領事館領事信件 1904-3-14至1906-5-25
06 FM447—1 云飛得(Frederick D. Cloud)致美國國務卿約翰·海伊(John Hay)的信:確認收到國務院1904年2月4日發(fā)來的通知,關于任命其為美國駐安東領事館副領事以及相關簽署協(xié)議、就職宣言等的指示,內含附件為就職宣言和印鑒卡[未見]* 1904-3-14 *[未見]指文件中提及含有附件,而實際未附。后同。——編者注
07 FM447—1 美國國務院領事事務局備忘錄:致史密斯(Smith)先生的文件,關于要求美國駐北京的外交代表發(fā)給云飛得的駐安東領事館副領事的任命書以及向官方申請認可的指示
08 FM447—1 美國檔案局文件:關于來自美國駐安東領事館1904年4月1日的電報,已丟失,留空白
09 FM447—1 美國駐中國安東領事館領事達飛聲從安東發(fā)給美國國務院的電報:Cheshire已于第7日抵達香港 1904-8-5
10 FM447—1 美國檔案局文件:關于來自美國駐安東領事館1904年9月30日的電報:已丟失,留空白
11 FM447—1 美國駐中國安東領事館領事達飛聲從明尼蘇達州奧斯丁市發(fā)給美國國務院領事事務局局長卡爾(W. J. Carr)先生的電報:除非美國國務院希望他去華盛頓,否則他將一直呆在奧斯丁 1905-8-25
12 FM447—1 美國駐中國安東領事館領事達飛聲從奧斯丁發(fā)給美國助理國務卿弗朗西斯·盧米斯(Francis B. Loomis)的信:關于盡管他從傷寒中康復的很快,但還是感覺不好,因此申請批準他一直逗留在奧斯丁直到10月10日,之后他希望能拜訪華盛頓,并且要求任何寄到國務院的有關他的信都期望能寄回到明尼蘇達州奧斯丁 1905-8-26
13 FM447—1 美國駐中國安東領事館領事達飛聲從奧斯丁發(fā)給美國國務院領事事務局局長卡爾先生的信:關于確認并回復卡爾先生詢問他抵達華盛頓后的地址,并希望如果他的任命有所變動請通知他 1905-8-26
14 FM447—1 美國駐中國安東領事館領事達飛聲從奧斯丁發(fā)給美國國務院領事事務局局長卡爾先生的信:關于他已在去華盛頓的路上,若有來信請求卡爾先生替他收好 1905-10-16
15 FM447—1 美國駐中國安東領事館領事達飛聲從華盛頓發(fā)給美國國務院的信:關于領事上訴法院案件,內容為博伊德(Boyd)與美中發(fā)展公司試驗案例的判決, 此類案例可能將在巡回上訴法院審理而不是在加州聯(lián)邦上訴法院審理 1905-10-24
16 FM447—1 有關加州法律條文:這些法律條文與聯(lián)邦修正法律中的第4093-4096條款一致嗎?
17 FM447—1 美國駐中國安東領事館領事達飛聲從華盛頓發(fā)給美國助理國務卿羅伯特·貝肯(Robert Bacon)的信:關于博伊德與美中發(fā)展公司試驗案例的判決,內含附件為5份法律條文的副本 1905-10-24
18 FM447—1 美國助理律師辦公室:致皮爾斯先生的文件:關于美國國務院應出示一份法院判決副本 1905-10-28
19 FM447—1 委托律師:H. H. D. E.致凡·戴恩(Van Dyne)先生的文件:關于最終解決美國領事法院的上訴案件問題
20 FM447—1 美國第三助理國務卿辦公室:H. H. D. E.致卡爾先生的文件:關于向司法部索取判決副本,他們已得知法官建議復印加州法院的法庭程序以備領事法院使用
21 FM447—1 (附件1:法律條文的副本)關于中國和日本部長級法院和領事法院的上訴案件:第11章,聯(lián)邦修訂法律,第4093—4096條款,第100—104法律條文 1905-5-16
22 FM447—1 美國駐中國安東領事館領事達飛聲從華盛頓發(fā)給美國國務院的信:關于延長休假申請,由于沒有完全從傷寒中康復,身體狀況欠佳,因此請求延長休假至1905年年底 1905-10-27
23 FM447—1 美國助理國務卿致外事局的信 1905
24 FM447—1 美國駐中國安東領事館領事達飛聲從華盛頓發(fā)給美國國務院的信:關于奉天(Moukden,沈陽的舊稱)和安東領事區(qū)的劃分,給美國國務卿提供了一個有關兩個領事區(qū)的合理劃分的備忘錄 1905-10-27
25 FM447—1 美國駐中國安東領事館領事達飛聲從奧斯丁發(fā)給美國國務院的電報:關于領事賬目,內含附件為5份賬目副本[未見] 1905-11-17
26 FM447—1 美國駐中國安東領事館領事達飛聲從奧斯丁發(fā)給美國國務院的信:關于確認已收到美國國務院的指示,有關進口到美國的中國貨物的相關事宜 1905-11-22
27 FM447—1 美國國務院領事事務局備忘錄:致皮爾斯先生的文件,關于回復美國駐中國所有領事的指示,希望領事們要求中國發(fā)貨人對所發(fā)貨物作出承諾 1905-11-29
28 FM447—1 美國駐中國安東領事館領事達飛聲從華盛頓發(fā)給美國助理國務卿羅伯特·貝肯的信:關于已收到美國國務院的急件,內容為有關核查進口到美國的中國貨物的相關事宜 1905-11-22
29 FM447—1 美國駐中國安東領事館領事達飛聲(休假中)發(fā)給美國國務院的信:關于請假,內容為因病申請休假延長至2月底 1906
30 FM447—1 美國駐中國安東領事館領事達飛聲(休假中)從奧斯丁發(fā)給美國助理國務卿羅伯特·貝肯的信:關于因沒有從傷寒中完全康復所以申請延長休假并繼續(xù)停薪兩個月 1905-12-27
31 FM447—1 美國國務院領事事務局備忘錄:致皮爾斯(H. D. Peirce)先生的文件:關于法院就此案件的裁決沒有逐字逐句記錄,國會擱置了在東方建立巡回法院的方案,關于印刷適用于領事法院的法規(guī),目前我們什么都無需做 1906-1-5
32 FM447—1 美國駐中國安東領事館領事達飛聲從奧斯丁發(fā)給美國助理國務卿羅伯特·貝肯的信:關于確認已收到美國國務院1月8日發(fā)來的有關任命他為美國駐中國安東領事館領事得到參議院認可的急件以及隨函附有新的協(xié)議和就職宣言,內含附件為就職宣言和印鑒卡[未見] 1906-1-16
33 FM447—1 美國駐中國安東領事館領事達飛聲從華盛頓發(fā)給卡爾先生的電報 1906-1-23
34 FM447—1 美國駐中國安東領事館領事達飛聲從華盛頓發(fā)給美國國務卿伊萊休·魯特(Elihu Root)的信:關于正式提出辭去美國駐中國安東領事館領事一職,辭呈與薪水有關 1906-2-10
35 FM447—1 達飛聲從溫尼伯發(fā)給卡爾先生的信:由卡爾先生轉交美國國務院領事事務局,關于他已收到卡爾先生4月23日的來信,美國國務院紅色代碼將在一兩天內從明尼蘇達州奧斯丁寄出 1906-5-25
《美國政府解密檔案(中國關系)·美國駐中國安東領事館領事報告(1904—1906)》為研究近代中美外交關系、安東地區(qū)經濟社會提供了重要史料。
原縮微膠卷說明
本套縮微膠卷的主要內容是1904年3月14日至1906年5月25日期間美國駐中國滿洲安東領事館領事發(fā)給美國國務院的急件及其附件。
除少數(shù)之外,這些急件都按照時間順序編排。本卷前面有兩份國務院往來函件,其內容是1904年3月14日至1906年5月25日期間美國駐中國安東領事館急件記錄。
貫穿于整個系列的是國務院其他官員準備的臨時備忘錄和美國普通公民的信件這一類的文件。
1904年1月22日,詹姆斯·W.達飛聲(James W. Davidson)被任命為美國駐安東領事館領事。因他不能立即就任,云飛得(Fred D. Cloud)作為一名見習翻譯于1904年2月4日被臨時任命為副領事。1906年2月10日,達飛聲在拜訪華盛頓期間辭去美國駐中國安東領事館領事一職。1907年6月8日,奉天副總領事查爾斯·J.阿臬禮(Charles J. Arnell)受命代管安東領事館事務。因預計在1908年7月1日重建一個美國駐中國安東領事館,云飛得于1908年6月22日被任命為領事。領事館于1928年7月7日關閉。
一些與急件相關的內容包括達飛聲延長休假的請求,出口商以及出口到美國的中國貨物情況,奉天和安東領事區(qū)的合理劃分建議,以及合適的聯(lián)邦上訴法院基于美國亞洲領事法庭判決做出的司法裁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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